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6年第1号:加强无烟气烟草制品监管,严禁未经许可生产销售

要点

  • 2026 年 1 月 6 日,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公告,旨在加强无烟气烟草制品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 明确无烟气烟草制品定义,指含有烟碱(尼古丁)成分,通过口用、鼻用或外用等方式使用且不产生烟气的烟草制品,包含尼古丁袋(片、贴)、含烟、嚼烟等品类。
  • 无烟气烟草制品将根据产品特性,按照卷烟或烟丝的标准实施管理。
  • 对该类产品严格执行国家限制类产业政策,同时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无烟气烟草制品。
  • 公告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25〕44 号)等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无烟气烟草制品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25〕44号)、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标准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无烟气烟草制品是含有烟碱(尼古丁)成分,通过口用、鼻用或外用等方式使用且不产生烟气的烟草制品,包括尼古丁袋(片、贴)、含烟、嚼烟、膏烟、溶烟、嗅烟等。

  二、根据产品特性,无烟气烟草制品按照卷烟或烟丝管理。

  三、对无烟气烟草制品严格执行国家限制类产业政策。

  四、严禁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无烟气烟草制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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