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雾化产品获批目录将以库存单位(SKU)为单品标识,每月 1 日更新并标注上月下架产品,零售商拥有 30 天周期处置库存下架商品,逾期商品可被收缴、没收及销毁。
- 北卡罗来纳州税务局(NCDOR)在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发布通知落实新规,突击检查工作由警方与州调查人员承接,全州相关经营主体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突击核查。
- 三项 2026 年会议法案共同修订当地法规,产品认证可凭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上市许可,处于待审的烟草售前产品申请(PMTA)需满足 2026 年 7 月 1 日相关条件;制造商需在联邦合规要求变更后 30 日内完成认证。
- 30 天清库缓冲期仅适用于已纳入目录后被下架的产品,从未录入目录的雾化产品一经发现售卖将被直接收缴,新规暂未明确线上发货商家仓库库存的适用细则。
- 该州目录文件以表格形式对外提供下载,核验环节以包装上的库存单位(SKU)或通用商品条码(UPC)作为比对依据,多地目录规则存在差异,跨州经营商家不可通用一套清单。
目录更新与下架处置规则
- 修订后的法规要求北卡罗来纳州税务局(NCDOR)登记每一款产品的库存单位(SKU),于每月 1 日发布目录更新内容,标注上月移出目录的产品。
- 零售商在产品被标记下架后拥有 30 天处置窗口,可选择售出下架时点已入库的商品,或是退回上游经销商、批发商办理退款。
- 30 天期限结束后,相关产品不得在本州零售环节买卖。该缓冲期仅针对曾经入目录而后下架的商品,从未录入目录的产品无缓冲期,一经在售即可以直接收缴。
新规依托的三项法案
- 乔希・斯坦(Josh Stein)州长签署 2026-31 号、2026-41 号、2026-61 号会议法案,修订《一般法典》第 143B 章中雾化及耗材产品目录相关条款。
- 只有经北卡罗来纳州税务局(NCDOR)认证并录入目录的产品才允许在本州销售,制造商完成产品认证需缴纳 2000 美元初始费用。
制造商产品认证要求
- 制造商可凭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上市获批订单完成认证,或是仅变更名称、品牌风格、包装的产品进行认证。
- 依托待审烟草售前产品申请(PMTA)路径认证的制造商,需要证明产品在 2026 年 7 月 1 日已商业化上市、不属于 FDA 公开政策中的执法优先对象,且申请仍处于审核阶段、无最终生效决定。
- 自 2026 年 8 月 11 日起新增一项义务:当目录内产品对应的联邦监管要求发生变动,制造商需要在联邦合规截止日后 30 天内,通过北卡罗来纳州税务局(NCDOR)表单完成合规认证,逾期则产品连同制造商一并移出目录。
基于 SKU 的月度目录文件
- 北卡罗来纳州税务局(NCDOR)以电子表格形式提供获批产品清单与下架产品清单下载。
- 10 月 29 日版本的获批产品表格包含库存单位(SKU)、制造商、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品类、风味、录入日期等栏目,下架产品清单额外标注移除日期。
- 部分通用商品条码(UPC)、库存单位(SKU)带有加号,完整信息仅在下载文件内可读。
- 监管核查以库存单位(SKU)为核心,检查人员会扫描外包装印制的通用商品条码(UPC)或库存单位(SKU),与官方目录进行比对。
监管检查主体变更
- 修订后的法规将突击合规检查工作,从北卡罗来纳州税务局(NCDOR)移交至州及地方执法机构。
- 本州内所有雾化产品零售商、经销商、批发商,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突击检查。
- 可执行检查的机构包含公共安全部酒类执法局、州调查局(SBI)、司法部、治安官办公室以及各地警察局。公众发现售卖未录入目录产品的行为,可向州调查局(SBI)举报。
线上卖家相关说明
- 本次通知面向制造商、零售商、经销商与批发商,未单独针对发往北卡罗来纳州的线上电商网站作出说明,也未明确 30 天清库期限如何适用于线上商家仓库库存。
- 有疑问的零售商可在工作日联系消费税部门,联系号码为 877-308-9092、919-707-7500。
- 按月更新的 SKU 清单便于线上商家定期比对自身商品,宾夕法尼亚州、爱荷华州也设有独立产品目录,更新周期与监管权限各不相同,跨州发货商家不能套用单一地区目录标准。
配套留存凭证提示
- 雾化门店若使用高风险支付服务商(例如 Tower Payments)处理刷卡结算,留存每月北卡罗来纳州下架清单、对应 SKU 下架日期,是承销方可能要求核验的书面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