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发布了关于烟草基和合成基口服尼古丁产品的监管概述,明确了这些产品的进口、销售和使用规则。以下是主要内容:
一、进口规则
- 非法进口:未经批准作为药品或精神活性物质的口服尼古丁产品,不得进口到新西兰用于分销或零售。
- 个人使用:
烟草基口服尼古丁产品:个人可以进口用于自身使用的烟草基口服尼古丁产品。
合成基口服尼古丁产品:除非产品被制造商/供应商用作药品,且进口者本人计划用于治疗目的,否则合成基口服尼古丁产品不得进口用于个人使用。
重要提示:确保产品合法是您的责任。如果您对产品的成分(包括尼古丁是否来源于烟草或为合成尼古丁)存在疑问,最安全的选择是不要进口、购买或使用该产品。
二、烟草基口服尼古丁产品
(一)定义
烟草基口服尼古丁产品是指:
- 含有烟草或从烟草中提取的尼古丁;
- 主要通过口腔黏膜(口腔内壁)吸收。
(二)常见类型
- 鼻烟(Snus):一种无烟烟草,通常放在上唇内侧。
- 嚼烟(Chewing Tobacco):一种无烟烟草,放在口腔中咀嚼。
- 可溶解烟草制品:如含片。
- 鼻吸烟(Snuff):通常通过鼻腔吸入,但某些形式也可以放入口腔。
(三)法律地位
- 个人使用:个人可以进口用于自身使用的烟草基口服尼古丁产品。
- 零售或分销:除非作为药品获得批准,否则不得进口用于零售或分销。
如果您发现新西兰有非法销售烟草基口服尼古丁产品的行为,请向新西兰卫生部的监管产品合规团队登记您的担忧。
三、合成基口服尼古丁产品
(一)定义
合成基口服尼古丁产品是指:
- 含有合成尼古丁(即非烟草植物提取);
- 不属于《无烟环境与受管制产品法》1990年版规定的电子烟或其他受管制产品。
(二)常见类型
- 尼古丁袋(Nicotine Pouches)
- 尼古丁软糖(Nicotine Gummy Sweets)
(三)法律地位
- 治疗用途:除非作为药品获得批准(或适用豁免),否则不得进口用于零售或分销。
- 娱乐用途:除非作为精神活性物质获得批准,否则不得进口到新西兰。
(四)如何获得批准
- 药品批准:关于如何获得药品批准的信息,请参考Medsafe的《药品评估与批准流程》。
- 精神活性物质批准:关于如何获得精神活性物质批准的信息,请参考《如何获得精神活性物质批准》。
- 如果您的产品在新西兰获得精神活性物质批准,还需满足额外的许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