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自2026年1月1日起,乌克兰将对酒精饮料、烟草制品及电子烟液体实施电子消费税标识。
- 标识将采用DataMatrix码及可阅读的12位唯一标识符,并印在每个产品包装上。
- 经济运营商需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完成标识,确保无法替换或重复使用。
- 消费者可通过扫描检查产品合法性,电子追溯系统将覆盖从生产到终端消费全过程。
- 现行2010年旧规将于2026年1月失效,部分过渡条款延续至2026年9月。
乌克兰国家税务局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酒精、烟草制品及用于电子烟的液体必须贴附电子消费税标识。该标识由DataMatrix码和前12位唯一标识符组成,须印在每个烟草包装、酒精瓶或电子烟液容器上。
新规由乌克兰内阁第890号决议批准,规定标识需由经济运营商在以下环节完成:
- 产品在乌克兰境内生产时;
- 产品进口到乌克兰前;
- 或在保税仓储阶段,直至进入自由流通。
标识必须以防止替换或重复使用的方式附着,且不得遮挡法律规定的强制信息。如果标识以物理介质印刷,必须确保不可无损移除。针对**卷烟、雪茄、小雪茄、加热烟草制品(TVEN)等特定烟草产品,标识将在生产阶段直接完成。
此外,欧盟原产产品的标识需可在乌克兰电子追溯系统中识别。新规同时明确:
- DataMatrix码符号规范;
- 标识打印质量要求;
- 扫描设备配置标准;
- 运输包装上的组标识要求。
为提高消费者透明度,包装上可附带扫描指引,使年满18岁消费者可验证产品合法性。此举是乌克兰推进电子消费税标识与全程追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显著加强对酒精及烟草制品合法销售的监管,减少地下市场交易。
法规背景:
此前自2010年12月实施的旧规(第1251号决议)将于2026年1月废止,部分过渡性条款保留至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