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税务与海关局联合卫生部打击非法电子烟,90%产品抽检不合格

波兰国家税务与海关管理局(Krajowa Administracja Skarbowa,简称“KAS”)联合卫生部(Ministerstwo Zdrowia)和警方,正积极打击市场上存在的危险电子烟(e-papierosy)产品。
经检测,截至目前为止已有90.6%的样本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制标准,按照相关法规,这些产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将此类产品投入流通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可被处以最高20万兹罗提(约合人民币36万元)的罚款、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或两者并罚。

发起90多次电子烟企业的税务海关稽查

KAS已启动90多项海关与税务稽查,针对在波兰生产、欧盟境内购入或进口电子烟产品的企业展开审查。

此次行动聚焦于检查波兰市场上销售的一次性电子烟产品的合法合规性,内容涵盖电子烟中电子液体(e-płyn)、烟弹(kartridż)和备用储液罐(zbiorniczek zapasowy)的实际含量。


近九成样本容量超标,违反欧盟与波兰法规

在这些稽查中,共采集了1295个样本送至KAS实验室检测,目前已完成772个样本的检测。其中700个样本(占90.6%)被发现超出欧盟和波兰相关法规中对一次性电子烟、烟弹和储液罐的容量上限要求。

由于超标,这些产品被认定为危险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欧盟法律,应立即停止销售。


虚报电子液含量导致逃税,将面临刑事税务追责

检测还发现74个样本中的电子液实际含量高于产品声明。电子液属于消费税品,因此这些产品在报税时存在虚报行为,造成国家消费税收入流失。

对此,相关税务机关将启动补征消费税的行政程序,并依据《1999年9月10日税务刑法典》,对企业进行刑事税务追责。


违反《烟草法》技术规范,构成违法行为

此外,KAS还发现涉案产品违反了《1995年11月9日烟草与烟草制品使用危害防护法(Ustawa o ochronie zdrowia przed następstwami używania tytoniu i wyrobów tytoniowych)》,特别是第11c条中规定的电子烟和储液罐的技术规范要求。

根据该法第12c条第10款,此类违法行为可被处以最高20万兹罗提罚款、限制人身自由,或两者并罚。


涉嫌犯罪立即通报检方与警方,行动仍将继续

一旦发现电子烟产品不符合法规,KAS会立即通知检察机关或警方,提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专项打击行动将持续推进,以保障公众健康并维护税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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