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议会通过禁止销售带口味加热烟草制品的法律

2025年4月23日,爱沙尼亚议会(Riigikogu)通过了一项基于欧盟指令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从2026年1月31日起,禁止销售带有不同口味和香味的加热烟草制品。

根据政府提出的烟草法修正案(223 SE),在烟草法中新增了“加热烟草制品”这一术语,并对其成分、标识和包装提出了要求。

根据欧盟指令,加热烟草制品目前允许的口味许可和包装标识的豁免将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取消。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对违反烟草制品或与烟草制品相关产品信息要求的处罚。未按规定提供产品信息的,可处以最高300个罚款单位的罚款;如果是法人实体违反,则可处以最高32,000欧元的罚款。

在立法过程中,议会修正了草案,使其涵盖所有烟草制品及其部件,无论使用何种技术。此外,还限制了烟草制品填充胶囊的容量。此外,从国外进口或在爱沙尼亚生产烟草制品的企业,未来必须在计划推出新产品前六个月向卫生局提交电子通知,其中包含使用设备的详细描述和使用说明。

在讨论中,社会民主党(Social Democratic Party)党团的里娜·西库特(Riina Sikkut)代表该党团发言。

该法案的通过获得了68票赞成,7票反对,1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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