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企业麦克斯(深圳)破产清算申请获受理,执行总额达1190万余元

2025年1月8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东莞市硕新达科技有限公司对麦克斯(深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麦克斯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经法院查证,其名下财产不足以偿还1190万余元的债务,目前公司已停止经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025年1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正式受理东莞市硕新达科技有限公司对麦克斯(深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克斯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危机触发破产审查

麦克斯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东莞市硕新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此前,宝安区人民法院在执行(2024)粤0306执15131号案件中,对麦克斯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工商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支付宝账户余额等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证。结果显示,麦克斯公司虽有部分资金被冻结,但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截至2025年1月7日,以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10件,申请执行标的总额达1190万余元,同时还有9件以该公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尚未审结。

经营停摆与监管影响

麦克斯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

2024年11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作出《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许麦克斯公司自2024年9月29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停业,停业期内不得从事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目前,麦克斯公司已停止经营。

裁定依据与法律适用

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第(三)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认定麦克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故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

财产查证细节

在财产查证过程中,法院实际冻结并扣划了麦克斯公司招商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330552.04元以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4352830.18元,以上案款均在法院账户中未作分配。经扣划后,麦克斯公司银行账户尚有存款人民币1000000.00元以及美元131105.63元被另案冻结。

前股东涉案情况

麦克斯公司的前股东欧阳文于2024年9月29日被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犯非法经营罪,涉案企业为麦克斯雾化科技有限公司。

此次裁定标志着麦克斯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后续的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将依法进行。这一事件也提醒电子烟行业企业需关注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确保合规经营,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和市场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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