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2026 年 7 月 6 日,澳门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审议控烟法案修订草案,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列席会议,草案拟大幅提高电子烟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 草案拟将非法携带电子烟、尼古丁制品等产品入境的罚款从现行 4000 澳门元提升至 10000 澳门元,同时设置分级持有处罚标准,强化对蚂蚁搬家式走私的震慑效果。
- 法案设置分阶段生效机制,整体法案拟于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电子烟禁止抽吸与持有及对应处罚条款 2027 年 7 月落地,标准化包装与警示标签规则 2028 年 7 月实施。
- 草案结合本地雪茄消费习惯与经济定位,将雪茄类产品包装各面警示占比设定为 70%,在不损害公共健康目标的前提下兼顾产业实际。
法案审议与分阶段生效安排
- 澳门现行法规已全面禁止电子烟的进口、过境、跨境携带与销售,当前违规携带入境的罚款标准为 4000 澳门元,特区政府于 2026 年年初正式提出修法提案,拟提高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 澳门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Third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Legislative Assembly of Macao)负责审议本次控烟修订法案,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O Lam, Secretary for Social Affairs and Culture)列席相关审议会议。
- 委员会主席梁孙旭(Leong Sun Iok)会后向媒体披露了法案的最新修订内容。
- 法案拟设置分阶段生效机制:整体法案拟于 2027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电子烟禁止抽吸与持有及对应处罚条款,拟于 2027 年 7 月 1 日生效;标准化包装制度与警示标签占比提升规则,拟于 2028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
电子烟相关违规处罚细则
- 跨境携带违规方面,草案拟将非法携带电子烟、草本烟、水烟、口鼻烟草制品及尼古丁产品入境的罚款,从现行
4000 澳门元提升至 10000 澳门元,针对性强化对蚂蚁搬家式走私行为的震慑效果。 - 持有违规方面,草案设置分级处罚标准:自然人非法持有电子烟,罚款 1500 澳门元;私人场所内的法人主体非法持有电子烟,罚款 20000 澳门元。
- 烟草行业主体非法持有电子烟的,将面临 20000 至 200000 澳门元的罚款。
烟草包装警示标签调整
- 针对雪茄与小雪茄产品,政府结合本地消费习惯与澳门经济实际情况,建议在不损害公共健康目标的前提下,将该类产品包装各面的警示标签覆盖比例设定为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