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2026 年 05 月 29 日,中国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MOHW)部长石崇良宣布将修订《烟草危害防治法》,填补现行法律仅处罚电子烟使用、未处罚持有的监管漏洞,对持有电子烟及相关组件者处新台币 2000 元至 10000 元罚款。
- 修订草案已提交行政院审核,待通过后进入立法程序,同时将强化互联网平台的烟草管控责任,要求平台建立违规信息风险管理与自主管理机制。
- 现行《烟草危害防治法》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实施,全面禁止电子烟,严格监管加热烟草产品(HTP),违规最高可处新台币 500 万元罚款,但未涵盖持有行为的处罚。
- 此次修法背景是近期频发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导致的毒驾案件,修法后将赋予主管部门限制违规平台访问、删除违法信息的执法权限,平台违规罚款仍维持新台币 40 万元至 200 万元。
修法背景与现行法律漏洞
- 近期中国台湾地区频发驾驶员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导致的毒驾案件,新型烟草产品的非法流通与使用引发严重公共安全隐患,监管漏洞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 现行《烟草危害防治法》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正式实施,明确全面禁止电子烟产品,对加热烟草产品(Heated Tobacco Product,HTP)实施严格的风险评估与监管机制,相关违规行为最高可处新台币 500 万元罚款。
- 但现行法律仅对电子烟的使用行为设定了处罚条款,未涵盖持有电子烟、相关组件及配件的行为,导致执法部门在查处过程中无法对单纯持有行为进行追责,存在明显监管空白。
电子烟持有行为处罚新规
- 卫生福利部部长石崇良表示,任何人持有电子烟必然存在使用或非法流通的可能性,因此必须通过立法明确持有行为的法律责任,落实全链条管控理念。
- 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对于持有电子烟、电子烟组件及相关设备的个人,除依法没收全部涉案物品外,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新台币 2000 元至 10000 元的阶梯式罚款。
- 目前修订草案已正式提交中国台湾地区行政院进行审核,预计将尽快进入立法机构的审议程序。
互联网平台管控责任强化
- 卫生福利部健康促进署署长沈静芬表示,本次修法同时新增互联网平台的烟草管控义务,要求所有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建立烟草违规信息的风险管理与自主管理机制。
- 平台不得以 “内容开放” 或 “信息自然生成” 为由逃避管理责任,其制定的违规信息管理机制需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 主管部门将持续监测互联网上的违规烟草信息,发现非法发布电子烟广告、销售或推广内容的,将责令平台立即删除;修法完成后,还将赋予主管部门在必要时采取 “限制平台访问”“删除违法信息” 等紧急措施的权力,快速阻断违规信息传播。
- 关于公众关注的平台违规罚款标准,沈静芬明确表示,本次修订维持现行规定不变,违反烟草管控规定的互联网平台仍将被处以新台币 40 万元至 200 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