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上诉法院驳回医保机构对跨国烟草公司的损害赔偿诉求

要点

  • 核心判决:2026 年 1 月 15 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Seoul High Court)驳回国家健康保险公团(NHIS)对三大烟草企业的吸烟相关损害赔偿诉讼,维持一审法院有利于企业的判决。
  • 诉讼背景:2014 年,国家健康保险公团起诉韩国 KT&G 公司(KT&G Corp.)、英美烟草(British American Tobacco)韩国分公司及菲利普莫里斯(Philip Morris)韩国分公司,索赔 533 亿韩元(约合 3600 万美元)。
  • 索赔依据:该款项为 2003 至 2013 年间,公团为 3465 名特定肺癌、喉癌患者支付的治疗费用,患者均有 30 年以上吸烟史且 20 年以上日均抽吸一包以上香烟。
  • 法院理由:认定公团的保险赔付是法定职责,且依据最高法院裁决,不能仅以吸烟者患病就认定吸烟与癌症存在因果关系,需考虑其他因素。

诉讼核心与判决结果

  • 案件当事人:原告为韩国国家健康保险公团(NHIS),被告为韩国领先卷烟生产商 KT&G 公司(KT&G Corp.),以及英美烟草(British American Tobacco)、菲利普莫里斯(Philip Morris)两家外资企业的韩国分公司。
  • 判决内容:首尔高等法院驳回国家健康保险公团的赔偿请求,维持 2020 年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当时地方法院认为难以认定公团支出与烟草企业经营存在直接关联。

图片来源:Biz.chosun.com

诉讼诉求与双方主张

  • 公团诉求:国家健康保险公团主张,吸烟与肺癌存在因果关系,烟草企业应对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负担承担责任,索赔金额对应 2003 至 2013 年的相关治疗支出。
  • 法院观点:法院驳回公团主张,称公团的保险金支出是基于法律规定的职责;同时援引最高法院裁决,指出不能仅凭吸烟者被诊断出癌症就确立吸烟与癌症的因果关系,还需考量其他因素。

判决后续反应

公团表态:国家健康保险公团总裁郑基淑(Jung Ki-suck)对判决结果表示失望,称科学与法律存在巨大差距,尽管判决令人失望遗憾,但相信未来终将得到认可,强调吸烟可能导致肺癌是虽非 100% 但确凿的科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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