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消费者保护局禁止HQD品牌电子烟与能量饮料同品牌销售,强化含尼古丁产品监管

要点:

  • 俄罗斯消费者权益监督局禁令针对同一品牌销售电子烟和能量饮料。
  • 检察总局委托调查,涉事品牌为中国HQD,俄罗斯权利持有人为Meridian-Trade。
  • 监管部门要求电商平台下架违规产品,并对公司展开进一步调查。
  • 含尼古丁产品产业联盟支持品牌统一,认为合法经营不应处罚。
  • 法律专家及消费者权益组织认为违规明显,呼吁严肃执法。
  • 企业可能被处以最高15万卢布罚款,甚至暂停经营。

俄消费者保护局禁止以同一品牌销售电子烟和能量饮料

俄罗斯媒体《消息报》(Известия)报道,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公共健康监督局(Роспотребнадзор)禁止在同一品牌下销售电子烟(вейпы)和能量饮料(энергетики)。此次禁令源于俄罗斯检察总局(Генпрокуратура)委托开展的专项检查,涉及销售中国品牌HQD旗下产品的多家网络商店。

社会团体认为,能量饮料与电子烟共用品牌,实质上违反了《保护公民健康免受环境烟草烟雾影响、烟草及含尼古丁产品消费后果的联邦法》(《Федеральный закон об охране здоровья граждан от воздействия окружающего табачного дыма, последствий потребления табака или потребления никотинсодержащей продукции》)中关于禁止促进含尼古丁产品消费的规定。

图源:Meridian-Trade官网


为何禁止通过其他商品宣传烟草产品

根据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公共健康监督局莫斯科地区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该局发现,一家大型网络商店通过中国品牌HQD销售电子烟和无酒精能量饮料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该检查是根据检察总局的指示展开的。

据《消息报》报道,此次检查的起因是消费者权益监督局公众委员会负责人奥列格·帕夫洛夫(Олег Павлов)的举报。

HQD品牌在俄罗斯的权利持有人为股份公司“Meridian-Trade”(АО «Меридиан-Трейд»),该公司同时经营电子烟和能量饮料的销售,官方网站和批发订购联系方式均显示其涉及上述两类产品。根据СПАРК-Интерфакс数据,202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4.3亿卢布。

俄罗斯消费者保护局指出:

“以电子烟品牌HQD销售无酒精能量饮料,违反了禁止销售和促进含尼古丁产品消费的联邦法律。特别是在非烟草和非含尼古丁产品中使用同一商标进行批发和零售销售。”

官方文件还称,此类禁令已发送至相关电商平台,针对АО «Меридиан-Трейд»公司的进一步调查也将展开。

奥列格·帕夫洛夫向《消息报》解释:

“我们要求尽快将这些产品下架。分销商此类行为是不诚信的,借助能量饮料推广,尤其是在青少年中培养使用电子烟的习惯。”

图源:Meridian-Trade官网


单一品牌用于多种产品的争议

俄罗斯含尼古丁产品产业联盟(Союз индустрии предприятий никотинсодержащих изделий,简称СИПНИ)对监管部门的解读表示异议。

联盟执行董事赫尔曼·卢卡绍夫(Герман Лукашов)认为,使用同一品牌覆盖不同产品并无不妥,这有助于企业保证产品质量。

他表示:

“监管机构根据职责需要发出警告和罚款,这种法律条文的解释带有倾向性。涉事企业完全依法经营,销售合法产品,且公开透明。”


法律专家和公众维权组织认为违规明显

然而,法律专家和公众维权组织认为违规事实明显。律师安东·涅兹维茨基(Антон Недзвецкий)指出,分销商无权将同一商标用于能量饮料和电子烟,因为法律明确禁止对含尼古丁产品的批发和零售推广。

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盟主席帕维尔·沙普金(Павел Шапкин)称此事为“公然的违规案例”,并强调:

“众所周知,香烟有害健康,称电子烟质量好更是荒谬。”

他还表示,应确保公司承担责任,严厉处罚,必要时暂停其经营活动直到违法行为整改完毕。

法律责任与处罚

涉事企业可能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КоАП РФ)第14.3.1条款(关于烟草及含尼古丁产品的赞助、广告和促销)面临最高15万卢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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